兩個不同國家的人,因為愛情而決定結婚。
經由法律及兩國外交部的文件後創造台泰雙方彼此之間的關係,
諸如泰國認證婚姻關係、台灣登記結婚、在泰國或台灣的居留權力等,
而這些關係也因為人與人之間的決定,分分合合,更因為身份關係,
延伸出與泰國籍離婚、居留權利、孩子監護權及財產分配等的程序執行。
而這些繁雜的離婚程序可以不再由雙方共同去執行,離婚的程序需要經過台灣與泰國,兩國的結婚登記解除。
委託代辦處理省去兩地往返及文件處理的麻煩事。
如在台灣/泰國離婚後,該如何在泰國/台灣辦理後續離婚手續呢?
流程:
1.委託辦理文件程序
2.準備文件
3.代辦須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