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打算至泰國從事教職,則是先申請Non-immigrant-B入境泰國後,再轉成一年期的 Non-immigrant-B
Non-immigrant-B (教書簽證) 在台灣擁有居留權之人士
註1. 需抬頭指定給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以確認聘僱此人, 信函需為正本並註明申請教書簽證類別 (一個月內有效)
註2. 非台灣本國居民文件須翻譯成英文,且須其所屬國之可認證單位認證。
以上資料來源: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台北)
抵達泰國當地後,轉至一年期 Non-immigrant-B教書簽證(最麻煩的在這),
延長至一年期簽證後,別忘了每90天至移民局報到。
簽證準備申請,總是繁雜又累人,
AK 可以協助你不論在泰國或是台灣處理好簽證相關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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