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泰國雙國籍護照辦理注意事項

台灣泰國雙國籍護照辦理注意事項

隨著台泰婚姻的伴侶陸續喜迎家中新成員,AK也收到越來越多辦理台灣/泰國護照的需求。常問的到關於兩國護照共用的問題,在這幫大家澄清些雙國籍的問題。

 

  1. 姓名

台泰雙國籍的小孩總有許多的名字做為生活和證件上使用,例如:中文姓名、中文姓名英譯、泰文名字、泰文小名,甚至是英文名字 (John、Mary….etc.)。護照上申請則需要注意台灣護照上的外文別名及泰國護照上的泰文名字需一致。

 

  • 若你是新申請的護照,申請上需注意 台灣護照的外文別名與泰國護照的姓名需一致
  • 若已有未過期的台灣護照,但未有與泰國護照姓名上一致的外文別名,則可以至外交部要求新增外文別名。

 

  1. 機票購買

購買機票的時候,請以外文別名作為機票購買的資訊。

屆時出入境時,才不會有機票上的姓名跟護照不符的情況。

 

  1. 各國出入境
  • 進出台灣或泰國時,站在哪國國土時,就使用該國護照出入境即可。
  • 進出台灣或泰國以外的國家時,依照該國對於台灣或泰國護照友善程度而選用。

例如:進出東南亞國家,使用泰國護照可以免簽。

例如:進出歐洲或美國,使用台灣護照可以免簽。

 

  1. 護照有效期限
    • 台灣普通護照有效期限為10年,若未滿14歲之普通護照則是5年有效期限。
    • 泰國護照有效期限為5年(1,000 THB)或 10年(1,500 THB),若未滿16歲,則護照有效期限為5年。

以上任一護照過期的話,皆可以在駐外使館做重新申辦。

台灣護照在駐外館申請
泰國護照在駐台北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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